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水平,适应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艺术教育人才和艺术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均为本科四年。
三、招生计划及学费
全国共计招收160名,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学费6000元/年。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人)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人) |
美术学 |
汉语言 35(民考汉1) |
艺术设计 |
平面设计30(民考汉1) |
民语言 35 |
绘 画 |
油画 15 |
环艺设计 30(民考汉1) |
国画 15 |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
2.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五、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填写高考报名序号)到报名点报名,填写报考登记表。
2.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照片3张,(背面需写姓名)。
六、专业考试的报名地点及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2008) |
考试时间(2008) |
备注 |
喀什 喀什师范学院 |
3月6日——3月7日 |
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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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 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
3月13日——3月14日 |
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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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 |
3月20日——3月21日 |
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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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业考试科目
1、素描 (半身带手写生,考试时间3小时)
2、色彩(静物写生,考试时间2个小时)
3、速写1(全身静态写生,考试时间15分钟)
4、速写2(全身动态写生,考试时间15分钟)
5、创作(草图,考试时间2小时)
6、口试
八、考生须知
1、在取得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后,方可报名参加新疆师范大学校考。
2、取得新疆师范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类志愿。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均自理,考试所用画具自备。
九、录取及待遇
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择优录取。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联系电话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0991-4332596;美术学院:0991-4333488、0991-4332150
网址:http://www.xjnuart.org http://www1.xjnu.edu.cn/msxy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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